1.采购计划
[采购计划]经过审核后,可以被[采购订单]引用,一张[采购计划]可多次被[采购订单]引用;
经过审核,或已被[采购订单]引用的采购计划单,可以反审核或修改数据,并且系统会自动记录该修改日期;
如果本计划期间的某个计划发生采购业务或估价入库业务,在相应单据审核后,系统自动回填[采购计划]中的"已采购数量";
可以查看采购过程。系统将本期间内所查计划收到的货品总数量及收货单明细列示出来;
同一货品在同一期间针对同一部门(同一业务员)下达的计划单中不可重复;
当计划类型为"分支机构"时,单据尾中的"部门、业务员"项目为灰色不可用状态;当计划类型为"部门"时,单据尾中的"部门"字段不能为空,"业务员"为灰色;当计划类型为"业务员"时,单据尾中的"业务员"字段不能为空,"部门"字段可由录入的业务员资料代入,可以修改,或者不填。
2.采购订单
<采购订单>可以直接引用<采购计划>、<请购单>来生成,一张采购订单可同时引用多张单据中的多条明细项,并允许删除、增加明细,或修改由上述各单代入的数量;
经审核的<采购订单>,可由<采购开单>或<估价入库单>直接引用,一张[采购订单]可以分几次被上述单据引用;
编辑完<采购计划>后,在单据审核时,系统会提示“是否生成采购订单(确定/取消)”,单击【确定】则系统按计划单上各货品在其基础资料中设置的“主往来单位”生成一张或多张采购订单,自动生成的订单状态为未审核状态;
如果货品资料中,“主供应商”一栏为空,系统将把没有主供应商的货品集中生成一张<采购订单>,用户可以在审核时再填入供应商资料或进行修改。在保存时,如果供应商一栏仍为空,系统将无法保存此单;
被<采购开单>或<估价入库单>引用后,系统要将单据中的数量回填到订单中的"已收货数量";
已审核或被<采购开单>或<估价入库单>引用的订单,不能作删除、修改、作废等操作,须将后续单据删除并反审核才能进行;
单据审核后,可直接单击单据界面上的[操作]→[生成采购收货单],来直接生成一张<采购收货单>;
如果单据确认"整单中止",订单不再为下级单据所引用,单据中的货品不参加在订数量的计算。如果单据明细中某一货品中止时,此单被下级单据引用时,被中止的货品不再提供出来,此货品不参加相关的计算;
操作菜单中有一个“订单附件”功能,可在订单中增加附件,点击时弹出编辑窗口,可上传多个附件,支持常用的文件和图片格式,单据审核后只能查看不能修改附件;
<采购订单>可录入批次(号),正向流程被下游开单引用时,可以将个别计价货品的批次带过去,逆向流程被入库单引用时,可以将批号管理货品的批号带过去。
3.采购开单
第一、 采购收货业务的处理。
单据类型选择"采购收货",这时单据为蓝字,表明该单处理采购收货业务,如赊购、现购等。
[采购开单]可以手工录入,也可以由[采购订单]、[估价入库单]、[出入库单]生成;
一张[采购开单]可同时引用多张[采购订单]中的多条明细;也可以多次引用订单中的某个货品明细;
引用订单后允许删除或增加明细,允许修改由订单代入的数量、单价;
[采购开单]可以引用尚未冲回的蓝字[估价入库单],引用后允许修改数量、单价,但修改后的数量必须小于等于[估价入库单]中的在估数量,同时,系统要生成一张[估价入库冲回单],并将数量回填到[估价入库单]中的"已冲回数量";
引用[估价入库单]生成的[采购开单],不能被[出入库单]再次引用;
单据经审核后,系统将此单中的货品数量、金额按其编码、品名、规格记入到相应的货品成本底稿中,参加存货成本核算,并相应增加其库存量;
经审核的[采购开单],可以在"凭证制作"模块中直接列出,一张或多张[采购开单]可以生成一张凭证,一张采购开单不可分批生成会计凭证;
单据审核后,可直接单击单据界面上的【操作】→【生成付款单】生成一张付款单;或者单击【操作】→【生成退货单】生成一张[采购退货单]。
经过审核,或已生成凭证的单据不可以作修改、删除等操作。将凭证删除,并反审核后,才可以进行上述操作,如果是已结账月份的单据,不可以删除或修改;
反审核单据时,要将后续业务单据删除,方可作反审核操作。后续业务包括:出入库单、付款单、被退货单引用、会计凭证;
第二、 处理采购退货业务
单据类型选择"采购退货",单据为红字,表明处理采购退货业务。
· [采购退货单]可由已做入库处理的蓝字[采购收货单]生成,这时系统提供已审核的采购开单供用户选择,但退货数量不能大于原单中的"已退货数量"。[采购退货单]也可以手工录入;
· 引用[采购开单]后允许删除、增加明细,也可以修改由采购单代入的数量、单价,但退货数量不能大于采购单中的"退货数量";
· 单据经审核后,系统将此单中的货品数量、金额按其编码、品名、规格记入到相应的货品成本底稿中,参加库存成本核算,并相应减少库存量;
· 已审核、已出仓或已生成凭证的单据不可再作任何单据操作。在单据将后续业务删除并反审核后,才可对单据作修改、删除等操作;如果是已结账月份的单据,不可修改或删除。后续业务包括:出仓单、会计凭证、付款单;
· 一张采购退货单可同时引用多张蓝字采购开单中的多条明细;
· 审核后的单据,可在凭证制作指南提供出来,一张退货单或多张退货单可生成一张凭证;一张退货单不可分次生成会计凭证。
4.估价入库
第一、 月末对货到单未到的货品进行估价入库处理
单据类型应选择"估价入库",即进行估价入库处理。
此单可由[采购订单]或[出入库单]生成,也可手工制作;
当引用订单生成时,单据审核后,系统将单据中的数量回填到[采购订单]中的"已收货数量",并进行累加;
当引用采购订单生成时,可以删除或增加明细,也可以修改由订单代入的数量、单价。一张[估价入库单]可同时引用多张订单中的多条明细项;
单据经审核后,系统将此单中的货品数量按编码、品名、规格记入到相应的货品成本底稿中,并增加其库存数量、金额;
经审核的估价入库单,在"凭证制作"模块中列出来供选择,一张或多张[估价入库单]可生成一张凭证;一张估价入库单不可分次生成会计凭证;
经过审核,或已生成凭证的单据不可再作其他操作。将凭证删除,并反审核后,才可对单据作修改、删除等操作;如果是已结账月份的单据,不可修改或删除;
反审核单据时,要将后续业务单据删除后,方可作反审核操作。后续业务包括:出入库单、被采购开单引用、被估价入库冲回单引用、会计凭证;
单据审核后,可直接单击单据界面上的【操作】→【生成采购单】生成一张采购开单;还可单击"单据操作-生成入仓单"生成一张入仓单;可单击"单据操作-生成估价冲回"即可生成一张红字估价入库单。
当单据中的冲回数量与估入数量相等时,系统自动将蓝字估价单标记"已冲回"字样。
第二、 估价入库货品的冲回
收到估价入库货品的发票等单证时,应及时办理估价入库货品的冲回手续,选择单据类型为"估价冲回",填写红字[估价入库单]。
此单可由已审核的蓝字[估价入库单]生成,也可在[估价入库单]被[采购开单]引用后自动生成,不可手工录入;
当引用蓝字估价入库单生成时,可以删除明细,但不能增加明细;也可以修改由[估价入库单]代入的数量,但不能修改单价;并且冲回货品数量不能大于原单中的"已冲回数量";
[估价入库单]被采购开单引用,自动生成的估价冲回单,不能被[出入库单]引用,单据处于已审核状态,不允许做任何操作;
同时引用蓝字[估价入库单]生成的估价冲回单,增加占用库存量;做出仓处理后,减少占用库存量;
当选择蓝字估价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时,单据审核后,要查找同一期间内的公司、部门、业务员的采购计划进行冲减。机制的红字估价入库单不能做任何单据操作,当生成此单的采购开单做修改时,它也随着调整,采购开单删除时,同时也将此单删除;
单据经审核后,系统将退货单中的数量累加回填到蓝字估价入库单中的"已冲回数量";
审核后的单据,系统将此单中的货品数量按编码、品名、规格记入到相应的货品成本底稿中,减少库存数量及成本;
将凭证删除,并反审核后,才可对单据作修改、删除等操作;如果是已结账月份的单据,不可修改或删除;但冲回单是由采购开单自动生成时,此单不可反审核、删除、修改,只有在采购开单修改、删除时,此单同时做修改或删除;
一张估价冲回单可同时引用多张蓝字估价入库单中的多条明细
经审核后,可在"凭证制作"模块列示出来供选择,一张或多张红字[估价入库单]可生成一张凭证;但一张红字[估价入库单]不可分批生成会计凭证;
反审核单据时,要将后续业务单据删除后,方可作反审核操作。后续业务包括:入仓单、会计凭证。
当[估价入库单]中的数量与冲回数量相等时,系统在单据上标记"已冲回"字样,此单不再为[采购开单]和红字[估价入库单]引用,不可以反冲回操作;只有在红字[估价入库单]做删除或修改时,此单的状态再随着改变;
[估价入库单]中的货品可以部分冲回。
第三、 当使用采购逆向流程时,红字[估价入库单]的生成方式有二种:
被[采购开单]引用后,系统自动生成一张红字[估价入库单],当[采购开单]的数量小于等于[估价入库单]中的未冲回数量时,按[采购开单]的数量和[估价入库单]的单价自动生成红字[估价入库单];当[采购开单]的数量大于[估价入库单]上的未冲回数量时,按[估价入库单]的未冲数量和单价生成红字[估价入库单](正向流程时也是如此);
当发生估价退货时,红字[估价入库单]直接引用蓝字[估价入库单]生成,数量可以修改,单价不可以修改,但冲回单的数量不能大于蓝字估价单上的未冲回数量。
5.采购费用分摊
<采购费用分摊单>首先可以用于支付采购费用,实际处理时可以一次性付清费用也可以进行赊账,系统能够将价税合计和本次付款的差额自动记入供应商往来账中。当本次付款大于价税合计时,将差额记入供应商或客户的预付账款;当供应商或客户是现金往来单位时,本次付款必须等于价税合计;
<采购费用分摊单>可以引用<采购开单>,但单据类型为“采购退货”的<采购开单>不可被引用;
系统提供了两种费用分摊方式:“按货品数量分摊”和“按货品金额分摊”,采用“按货品数量分摊” 时,根据单个货品数量占数量合计的比例计算本次分摊的费用,使用“按货品金额分摊”时,根据单个货品金额占金额合计的比例计算本次分摊费用。分摊时如果下方明细分摊的合计数与上方主表的费用金额有差异,将差额分配到最后一个明细;
在“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”下引用<采购开单>时,同一张<采购费用分摊单>可引用多张<采购开单>,一张<采购开单>可被多次引用,并且可以增加或删除明细,也可以从货品基础资料选入,分摊后月末计算发出货品成本时,<采购费用分摊单>处理与<采购开单>处理雷同;
采用“个别计价法”时暂不支持采购费用分摊;
将本次发生的采购费用分摊完毕之后,系统将货品分摊的费用金额记入货品账面库存账,增加账面库存成本。
1.6采购请购单
商业企业版中<请购单>可以引用有“审核”标志的<销售订单>生成;
工业企业版中<请购单>可以引用有“审核”标志的<加工单>生成;
引用<加工单>生成时,加工单细表中的货品资料可直接代入到<请购单>中,允许修改;
<请购单>也可由MRP运算的采购建议生成;
<请购单>可由EXCEL导入,或手工制作;
<请购单>经审核后,即可被<采购订单>引用,一张<请购单>可多次被<采购订单>引用;
已被<采购订单>引用的<请购单>不可反审核;
当单据中明细货品所有已订数量大于等于业务数量时,系统自动标记“完成”;
当单据已有“完成”标志时,不允许再做中止操作;
当单据没有完成标志,细表中已订数量大于等于数量时,该明细货品不允许中止;
货品已订数量小于数量时,该明细可中止;
如果主表没有中止,在为采购订单提供提供项时,细表有中止标志的货品不再提供到单据选择项中;
总部可以引用分支机构的<请购单>;
总部<请购单>可引用分支机构<销售订单>;
其他分支机构只能引用本分支的<销售订单>或被本分支机构的<采购订单>引用。
相关模块:
MRP运算—MRP运算后,在“采购建议”界面的明细列表中增加“下达请购单”一栏,货品栏内显示“<单击下达>”,点击[单击下达]时,系统将按该货品“修正数量”自动生成一张<请购单>,将“收货日期”代到请购单主表及细表“到货日期”字段中;在“采购建议”界面下方增加“对选中的建议下达请购单”功能按钮,点击此按钮时,系统将选中货品生成一张<请购单>;在点击生成采购订单或请购单时,系统检查所选择货品是否已生成请购单或采购订单,如已生成相应单据,系统给出提示“该货品已生成请购单(采购订单),是否还要生成采购订单(请购单)?”,“是”,即生成相应单据,“否”即退回在原界面;
MRP运算条件中增加“请购单” 选择项,如果考虑<请购单>时,系统按<请购单>单据明细的到货日期,把没有完成标志和中止标志的货品待订数量进行汇总,当不考虑加工预约量时,也不考虑按加工单制作的请购单,同时也不考虑这部分由引用加工单制作的请购单生成的采购订单;
采购类明细表、销售类明细表的明细列及过滤条件中增加“请购单号”、“请购数量”。 |